昨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云南代表团抵达北京。新华社记者杨宗友摄
中国日报网消息: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昨日表示,当前应密切关注经济增速大起大落,楼市出现泡沫已是不争的事实,今年要防止和化解结构性通货膨胀。
尹中卿说,“两会”即将召开,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对政府工作报告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报告等进行了初审。他表示,当前中国经济面临新老矛盾问题的交织,经济风险甚至比金融危机冲击阶段更多。
他表示,2009年中国主要是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后危机阶段,经济刺激政策的效应可能减弱,城乡居民收入短期难以较大幅度提高,新的消费热点也没有形成,进一步拓展国内消费受到制约。民间投资尚未实质性启动,加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筹措困难,所以进一步扩大投资难度也加大。
“2010年经济增速既有大起的可能,也有大落的风险,目前令人担忧的不是衰退,而是过热,要避免经济上升过快所导致的最后下滑,陷入W形的冷热循环的怪圈。”他表示。
上周,国家统计局披露,2009年全年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1.5%。该数字披露后引发不断质疑。
尹中卿昨日也表示,老百姓感觉要远远高于这个,实际部分城市的价格几近翻番。“房地产市场过快的飙升,表明楼市出现泡沫已是不争的事实,股票的暴涨暴跌也表明,正是资产价格的泡沫导致了股市缺乏坚实的依托,所以这次资产价格上涨是造成通货膨胀的重要推动力。”他表示。
贾康 建议开征“房地产税”
委员建议一定面积以下首套自住房可不实征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日披露的首份提案称,应抓紧研究制定在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方案,并建议将税的名称表述为“房地产税”。
“开征物业税可减少投机”
他表示,开征物业税有多重必要性。首先,1994年财税改革形成分税制框架后,地方政府过于注重办企业和粗放扩张GDP,过于依赖“土地财政”收入;而开征房地产税,可以使地方政府得到一种大宗、稳定的支柱税源。
同时,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开征这样的财产税,可以在房地产供需双方行为合理化导向上形成一种约束,可以增加住房市场上中小户型的需求比例,减少房屋空置率和投资、投机行为。此外,这也是发挥财产税的再分配调节作用所不可或缺的税种。
“方案设计不求一步到位”
他表示,中国当前开征房地产税是可行的,此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高度敏感,方案设计上应注重“渐进”要领,不求一步到位。
去年的房价高涨,让不少消费者寄希望于物业税的出台,但消费者也担心同时个人增加了新的负担。贾康建议,实施初期,对一般的消费性住房不考虑实征,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则可先行实征,如对居民一定面积以下的“第一套自用住房”实行永不实征,也是可考虑的。
委员建议设民间“房监会”
由各阶层人员组成,可配合查处哄抬房价等行为
2009年,“楼脆脆”“楼歪歪”“楼断断”等房地产市场中的怪现象屡屡出现。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建议,建立房地产社会监督委员会,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
“一些集团借房市敛财”
郭松海指出,一些市场主体、利益集团为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逃避社会监督,采取多种手段,把房地产市场变成聚敛钱财的场所。
“要改革现下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运作体制,配合行政执法,建立一个覆盖面广、监督有效的房地产市场管理网络,在行政执法检查、人大的执法检查等监督检查之外,建立一个房地产社会监督机构,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郭松海建议,建立房地产社会监督委员会,由民间各阶层人员组成评议会,对房地产相关问题进行集体审议。
建议立法明确监督范围
郭松海认为,房地产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管内容应包括对房地产开发市场、土地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市场监测分析和督促检查,配合主管部门查处内部认购、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违规的行为等。
他建议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地产社会监督委员会的设置、职能界定、工作范围等进行明确。
来源:新京报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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