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来,广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等七个医疗保险新政策,提升九项医保待遇,惠及参保人数650万人以上,直接受益参保病人达300万人以上,减轻参保个人医疗费用总体负担8%以上。
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玉华介绍,医保新政策提高了居民医保政府资助标准和医疗待遇水平。政府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无业人员的资助标准由100元/人?年提高至200元/人?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90720元/年提高至136080元/年,并新增参保人产前门诊检查统筹医疗待遇。
据了解,医保新政策还新增了门诊慢性病数量,提高统筹金支付标准。慢性病数量由原7个病种提高到17个病种,统筹金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医保新政策调整了医保待遇政策,提高了基金保障效率。参保人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降低20%,统筹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181440元/年提高到272160元/年,参保人乙类项目费用个人先支付比例降幅最高达30%。医保新政策还将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范围扩大到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等其他费用范围。
郑玉华指出,新政策实施后,医疗保险基金每年新增支出高达20.84亿元。基金当期结余率由36.2%下降至14.5%。五大类九个项目医疗待遇的提升将促成减负幅度最高达73%。
来源: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实习生 汪亚光)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