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郑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获悉,郑州市对辖有煤矿的巩义、登封、新密等市的207座煤矿实行县市领导包矿责任制,凡发现所包矿井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按照有关程序,对包矿市(县)级领导一律先给予免职处理。
据了解,郑州市对巩义、登封、新密等市207座煤矿的安全四级监管体系的包矿、驻矿领导予以明确,并在媒体上公布。
按照郑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要严格落实领导包矿、干部驻矿和一线监督员配备制度,建立组织完善、责权明确、监督有力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实行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凡经发现所包矿井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要按照有关程序,对包矿县级领导一律先给予免职处理,对驻矿人员予以撤职处理;二是辖区内“六证”不全的矿井,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酿成重特大事故的,要按照有关程序对产煤县(市)主要领导一律先给予免职处理,对包矿县级领导,给予撤职处理。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