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民政局获悉:为应对当前物价上涨,从12月10日开始,乌鲁木齐市将向25123名困难群众发放176.42万元临时性物价补贴,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此次临时性物价补贴惠及的对象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优抚对象。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8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40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100元,优抚对象一次性发放80元。
乌市民政局要求首府各区(县)民政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做好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物价补贴发放工作,务必于2010年12月底前发放到城乡困难群众手中。为确保按时完成发放工作,各区(县)民政部门必须采取手工发放形式进行。
来源:新疆日报网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