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日发布了一批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试点地区。
根据教育部通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的试点地区包括: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长春市,上海市嘉定区,江苏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市,四川省德阳市,云南省部分市州。
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的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部分市,安徽省部分市县,福建省,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开展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9+3”免费试点,改革边疆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体制,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试点地区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毕节地区,云南省部分市州,青海省。
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体系的试点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
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部分区,吉林省长春市,上海市,江苏省部分市,浙江省部分市,山东省部分市,河南省商丘市,湖南省部分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市。
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广东省,甘肃省部分市。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的教育改革项目完成备案程序。本次专项改革包括10大试点任务,其中一项即为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此前已经公布的三个试点分别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试点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的试点地区和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试点地区。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