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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抬价,先断货”?透视药价飞涨背后的三大黑洞
2010-12-10 08:48:49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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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抬价,先断货”?透视药价飞涨背后的三大黑洞

药品流通难挡雁过拔毛

流通环节的层层加价,是造成药价飞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据陕西省有关部门测算,药品出厂后经过多级批发,进入二级以上医院一般需要3到4个环节,而进入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经过的环节更多。每个环节至少要加价8%,这就造成了农村用药价格高于城市、基层医院用药价格高于大医院的现象。

中信证券研究部一位资深分析师认为,药品流通产业链的异动,源于目前畸形的医疗体制和监管体制。一是大型公立医院处在非常强势的地位,中间环节自然就少。二是很多居间人或代理商掌握了较固定的药品销售渠道和药品来源,他们控制了部分良好的医院终端资源。即使是一些大型医药流通企业,要拓展外地市场,也必须部分地依赖于居间人的区域优势。三是在医药流通渠道上,存在税务、工商、药监等部门多头监管的问题。

为了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陕西省通过在全国药品生产企业中统一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药品销售价格、由公开选招的企业统一配送的“三统一”办法,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对于“三统一”办法,宁波长富药业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认为,企业的生产成本不同,同价销售可能造成竞标企业为追求低成本而不规范生产,进而引发无序竞争的恶性循环。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很多省份都在尝试药品的统一采购,但跨区域经营的企业在统一采购上的比例还不高。专家分析认为,品牌药企出于谈判能力的考虑,更多地会寻找区域分销的商业公司来竞标,而区域性招投标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统一采购的实行。

2009年,国家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规定原则上只允许生产企业委托流通企业进行一次配送。但从我国目前医疗机构终端的分布情况、流通企业的分拣和配送能力来看,一次配送的难度很大,所以这份意见也留下了政策缺口,即“如被委托企业无法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时,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委托其他企业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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