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新疆都市消费晨报》《北疆晨报》的主管主办单位由新疆经济报变更为新疆大晨报股份公司。此前,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向新疆大晨报股份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此,新疆首家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新疆大晨报股份公司已经完成开展传媒经营活动的各项法律手续,宣告正式成立。据悉,该公司将于12月18日举行成立揭牌仪式。这标志着新疆文化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新疆大晨报股份公司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以传媒经营为主业的国有股份制公司。公司的5位发起人分别是隶属于新华社的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隶属于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的华夏传媒有限公司、桂林日报社和新疆都市消费晨报社有限公司。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