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沿海海域近年来发生多起重大船舶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华南四省(区)在“十一五”期间加强海上搜救联动机制,组织实施海上搜救行动近三千次,救助中外遇险人员两万两千多人,为保障人命、财产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2月初,在福州举办的“2010年华南四省(区)海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透露,“十一五”期间华南四省(区)共组织实施海上搜救行动2853次,救助中外遇险人员22159人,组织协调各类救助船舶8704艘次,专业救助飞机1897架次。
华南四省(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所辖海域相连,关系密切,是我国内贸运输的重要通道和国际水道,海上船舶相互来往频繁,通航密度大,事故多发,在省(区)相邻海域海上船舶事故时有发生。
福州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年12月3日营救巴拿马籍货轮“HONG WEI”轮船员过程中,华南四省区搜救力量齐齐联合,在交通运输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组织协调下,展开国际搜救合作,12名船员成功获救。
在此间召开的会议中,来自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各省(区)海上搜救中心及应急办的代表围绕海上搜救工作“十二五”规划发展方向和目标、地方政府应急体系与机制发展对海上搜救工作的要求等问题展开研究探讨,还共同分析讨论了2009-2010年各省(区)海上搜救的典型案例。
自2002年起,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去)率先启动联合搜救机制,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这一平台,逐步完善了搜救联动合作规则,强化了区域协调与配合,实现了海上搜救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形成了海上搜救工作的联动格局。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见习记者 朱兴鑫 通讯员 谢庆岚)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