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手法揭秘
分赃模式
至少3人配合,其中一人开车、一人租车、一人顶包。
开车的人叫“杀手”,要分20%的利润。碰撞后,真正开车的不出面,随车的一个持驾驶执照的同伙出面顶包,这叫“顶证”,“顶证”要分10%。其余的就是租车人的,租车人分的利润最高,有70%。
赢利模式
将车租来后,先到汽配市场去购买价格比较便宜的保险杠等配件,将原车的换下来。另一种方式是不换配件,直接开去撞。
撞车后,不急于更换,而是重复撞。一辆车曾经有过一月连撞10余次的记录。
一次撞车获利两三千元,最多的一次赔了1万多元。
租一辆车,一月得花七八千元,作案10多起的话,回报至少两三万元。
作案地点
一般选择车流量一般、能够跑60~80公里/小时的主干道,而且道路上必须有很明显的标线。
被撞对象也有讲究。一般是外地牌照车辆和越野车。
法官解释,外地人一怕麻烦,二怕耽误时间,三怕被欺负。选越野车,是因为越野车屁股高,容易撞坏作案车的车灯和保险杠,赔得要多一些。
据悉,宝马X5、丰田霸道等高档越野车也被他们碰过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