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重点
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具体内容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领导干部责任
直接责任
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主管责任
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
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领导责任
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专家观点
“反腐法规”可操作性更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此前我国陆续制定了一些领导干部的审计规定,但限于县级以下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如今国家将这些零星法规细化并统一形成《党员干部和国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且将审计对象扩至各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包括正职和主持工作一年的副职干部。显然,中央已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纳入反腐倡廉的视野,是反腐败工作一大进步。
这一规定的出台也为下一步的反腐工作提供了一部可操作性较高的法规,这部法规明确规定了审计机构的主体,由多个部门组成建立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并下设办公室,这些明确的条文都为该规定的执行提供了可以操作的空间。
规定在审计程序上也较严格,明确将审计结果记入干部本人档案,一方面可以说是保护好干部的重要举措,通过审计经济责任,客观真实地记录评定干部任职期间的业绩,为好干部的升迁起用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对有经济问题的干部施加强大压力,通过审计能及时发现问题,将腐败遏制在萌芽中,避免经济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