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州市经贸委通报,广州市增城盈洲石油、中石化花都花东加油站等16家企业年审不及格,需自2010年10月28日起3个月内整改,整改期内不得开展成品油经营活动。整改后,应按年检规定的条件要求,及时申请补办相关手续。经整改仍不及格且不再具备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条件的企业,将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