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稳定物价工作措施即将出台,资源性产品价格年内不会涨,重点调控农产品价格
自本月21日国务院出台旨在调控高物价的“国十六条”后,全国各省市也纷纷出台物价调控政策,调控物价。昨日四川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四川涉及多个部门的具体稳定物价工作措施即将出台。同时,四川在年内原则上不出台新的或调整资源性产品价格。
加强价格预警
建立大量的特色农产品价格信息专报点,做好对农副产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检测
加强市场监管
严厉打击在市场旺销时大量囤积农产品,造成市场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等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防止肉价大起大落
落实生猪扶持政策,稳定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强化市场引导
增加供应
针对可能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产品,制定相关预案,支持建设蔬菜生产基地
资源性产品年内不调价
11月19日召开的省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上提出,年底前省内原则上暂不新出台和调整政府管理的价格和收费项目,并将视情况适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
昨日省物价相关部门也要求,当前要有序稳妥地调整价格,即年内原则不出台新的资源产品价格方案,或对原价格进行调整,而此前各市州所提交的相关调价方案或在明年选择适当的时机推行。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少杰强调,进行价格调整时应当首先考虑当时的物价指数,不能因资源价格上调推动物价指数再次走高;且也应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不能因价格调整而加重居民生活负担。
在进行价格调整时,要设计完善相关的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和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对因资源价格变动受到利益影响的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给予必要补贴,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
重点调控农产品价格
今年以来,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呈现逐月上扬态势,尤其是农产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涨幅较大,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生活压力。
因此,物价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将放在调控农副产品价格上,各市州或出台当地的《政府管理价格通胀预期预案》,以解决物价上涨造成的现实问题和矛盾,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省物价部门透露,未来将积极应对农副产品价格异常波动,建立大量的特色农产品价格信息专报点,做好对农副产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检测,加强价格预警。
针对可能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产品,制定相关预案,支持建设蔬菜生产基地,增加供应。落实生猪扶持政策,稳定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强化市场引导,防止生猪价格大起大落。
此外,还将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散布减产、涨价和虚假信息,在市场旺销时大量囤积农产品,造成市场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等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陈少杰介绍,四川省目前仍未启动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如果形势进一步发展,某些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将不排除使用行政手段。” 记者王楠
名词解释>>>
资源性产品,主要是指水、能源、矿产、土地四大类产品,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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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CPI全年涨幅力控3%左右
自今年8月以来,四川省居民消费价格(CPI)连续三个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在10月份达到4.9%涨幅,创下了年内新高,前10月四川CPI同比累计涨幅达到2.8%。陈少杰表示,在对全年经济形势进行预判时发现,将四川CPI全年涨幅控制在3%左右仍有可能。
他指出,当前全省的市场物价指数有涨幅逐月扩大的形势,并连续三个月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并且价格上涨的主要推力来自于上游产品价格上调,“上游产品价格的上涨正继续对下游产品价格、对最终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形成推动。”陈少杰表示,除此之外当前的物价上涨,还有市场物价周期性波动的基本经济规律在里面,也有2000年以来货币供应量连续超过GDP一倍以上的货币方面的原因,以及输入型通货膨胀的因素。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