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自治区公安厅向媒体通报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马哈买提江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件的侦破情况。
据介绍,10月18日,在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将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马哈买提江从哈萨克斯坦成功引渡押解回国,该犯罪嫌疑人故意杀人作案6起的系列案件告破。
2008年10月23日,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一商店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两人被杀。此案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博州、博乐市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展开案件侦查工作。在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和有关兄弟单位的密切协助下,博州公安局很快将该案与奎屯市“10・12”杀人案成功并案,并确定犯罪嫌疑人为马哈买提江(男,哈萨克族,曾用名:肯杰巴依・达吴里开来提、肯杰别克,别名:波夏依)。
经审讯查证,马哈买提江于2008年10月23日晚在博乐市作案后即逃往塔城地区。11月5日,因涉嫌多起命案,马哈买提江被公安部列为B级逃犯全国通缉。为早日将其缉拿归案,2008年10月起,我区北疆各地州市公安机关严密布控,各方协作搜查。通过参战民警的不懈努力,11月20日在塔城地区与哈萨克斯坦交界处发现被遗弃的衣物和自行车。经DNA比认确定,该衣物和自行车为马哈买提江所有。至此,公安机关确认犯罪嫌疑人已潜逃出境。
2009年5月,马哈买提江在哈萨克斯坦因非法入境被判刑。一得到消息,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博州公安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即积极努力开展引渡工作。经多方协调,2010年10月18日,该犯罪嫌疑人被成功引渡押解回国。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自2007年9月至2008年10月间,故意杀人作案6起的犯罪事实,经核实死亡5人,重伤2人。目前,该案件审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据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负责人介绍,这起案件是我区公安机关和周边国家开展国际刑事合作比较成功的一起案件。近年来,在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公安机关和周边国家建立了良好的刑事案件协作机制,对于打击跨国犯罪、共同维护国家安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