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学堂失火后,北京市文物局昨日发文,加强全市文物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强化“一查、二防、三落实”,做好冬春火灾易发期的文物保护工作,并决定对清华学堂修缮施工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对文物造成的损失进行立案调查、评估处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等相关法规,对文物修缮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通知提到,将对清华大学早期建筑群的所有建筑物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对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采取召开管理使用单位座谈会等方式,专题研讨整治安全隐患工作。市文物局和各区县文委按照巡视检查报告制度,检查、督促各文物保护单位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据悉,11月19日,市文物局邀请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孚王府的四家管理使用单位召开现场座谈会,针对11月7日居民搭建的临时棚发生火情和孚王府院内易燃物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建立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
为了吸取清华学堂火灾事故教训,通知还要求加强火灾安全巡视检查。安全督查部门分两个检查组,一组逐个检查局直属单位火灾防控方案落实情况,消防技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和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另一组根据国保单位安全隐患情况和轻重缓急,进一步深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文保单位制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
来源:中国日报北京版 (记者 秦仲维)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