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11月22日电(记者李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河南省郑州市21日确定十项稳定物价措施,其中包括在2010年底前将追加2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设施农业建设、追加4000吨小包装成品食用油储备等。
据了解,在追加2000万设施农业建设资金后,2010年郑州市设施农业扶持资金将达到5000万元,追加资金将用于提高郑州市蔬菜自给率。2011年起,郑州市财政扶持设施农业建设资金将维持在这一水平。
郑州市还将加大地方储备粮油的投放力度,年底前将追加4000吨的小包装成品油的储备,并将积极筹备蔬菜应急储备建设。
措施还确定,从2010年起,郑州市财政将投入1亿元资金扶持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12月1日起,郑州市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装载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据郑州市市长赵建才介绍,郑州市还将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按属地原则,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群众和大中专院校困难学生实行价格临时补贴,2010年底前,对困难群体特别是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位。
针对居住类价格上涨较快的情况,郑州市将在增加保障性住房投放力度的同时,对商品房土地供应采取结构性调整,并有计划地采取限购措施。
据了解,10月份,郑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5%,其中食品类和居住类价格上涨最为明显,同比涨幅分别为10.7%和5.4%,蔬菜和蛋类价格同比涨幅则达到34.1%和15.2%。
赵建才表示,市政府将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抑制价格上涨势头,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