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模式”的主要路径是这样的:首先,政府每年提供近20亿欧元的保护经费。政府主要由文化遗产部出面,文化遗产部成立门票价格管理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拥有考古、艺术、建筑、环境等领域的专家。在这些专家的监督下,社会各方组成的基金会(包括很多慈善资金)或者私人企业联合体会出面经营管理文化遗产。
不论文化遗产的产权是私人的还是国家的,国家都有开发权和监督保护权。也就是说,文化遗产的经营单位要接受文化遗产部门专家的监督。文化遗产经营所得收入,比如门票收入,会回流到国库,用于遗产的保护。
而政府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作为,则要接受民间组织的监督。意大利的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组织跟美国、英国、法国等国一样,都非常发达。这些民间组织分工明确,有的精通文化遗产的评估,有的精通策划,有的精通保护,他们会给政府提供专业意见,而政府要改建拆迁重建遗产,都需要征求他们的专业意见。(陆嘉宁周婧菲)
来源:浙江在线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