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在广州市番禺区和潮州市潮安县,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6种重大疾病的农村参合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将大幅提高,个人只需支付10%的医疗费用。
为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缓解广东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根据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广东确定广州市番禺区和潮州市潮安县为试点单位,并优先选择了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危及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积极治疗预后较好的重大疾病,先从解决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入手,探索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做法和经验。
在广州市番禺区和潮州市潮安县等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患儿,以上病种实行限额结算,超过限额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低于限额按实结算。新农合基金将为以上6个病种支付70%的医疗费用,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付20%医疗费用,个人只需支付10%的医疗费用。同时广东鼓励有条件的市按照国家和省的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并根据基金支付能力,合理确定试点病种数量。该项政策将为广东患白血病、先心病的农村儿童带来福音。
广东通过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等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紧密结合,对探索有效补偿和支付办法,提高基金使用绩效和新农合制度社会效益具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 (记者 李文芳 通讯员 粤卫信)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