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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修订节能条例 工程未经节能评估不准开工
2010-11-08 07:38: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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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本月起在全国正式实施。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目前正在修订《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将会对照国家规定做相应的细化调整。未经或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和核准,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仅2009年,我省就组织对1417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否决了11个能耗过高的项目,“还有不少能耗过高的项目在各地自己初审时就因不符合产业政策等原因被直接否定了”。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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