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一轮的环保五年规划正在酝酿出炉,10月27日,国家环保部、自治区及乌市相关专家对“乌鲁木齐市‘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及2020年长期规划”初稿进行了研讨,根据规划初稿,到2014年,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级别将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数300天,力争实现85%(310天)的目标,在“十二五”末力争将天山水泥、青松建化水泥厂等水泥生产企业搬迁出城。
根据规划初稿,至2015年,乌市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不低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城市环境质量特别是空气质量有显著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基本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部分地区有所好转,基本实现“让人民喝上干净水,呼吸洁净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
为此,乌市将在接下来的五年中调整优化供热结构,全力推广热电联产;调整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电厂排污治理步伐,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石化行业污染治理;提高水泥行业除尘效率,启动中心城区内水泥生产企业的搬迁和治理工作。同时,“十二五”期间乌市还将在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快供热体制改革和建筑节能改造步伐,实施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节能减排,提高企业环境绩效、严管低矮面源,加强扬尘、煤尘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启动对挥发性有机物、臭氧和细粒子的污染控制,加强城市绿化,减缓城市热岛效应等方面作出调整,将“蓝天工程”扎实完善地进行下去。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