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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只对用电多的涨价 不对用电少的降价?
2010-11-04 10:08:44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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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电价政策一瞥

美国实行阶梯电价收费机制,并对夏季和冬季实行双轨制,各州电价相差也比较悬殊。例如,在夏季,宾夕法尼亚州规定500度以内用电量每度电价为14.72美分,超过500度则为16.74美分;亚利桑那州起档电量放宽到700度,在这一标准以内每度电价10.6美分。

日本根据居民每个月的用电量将电价划分为三个档次,各地电力公司对每档的定价略有差异。以东京为例,用电量在120千瓦时以内的电费是每千瓦时17.87日元;用电量若超过120千瓦时,但又不满300千瓦时,超出部分的电费价格以第二档来计算,每千瓦时的价格是22.86日元;用电量超过300千瓦时,每千瓦时24.13日元,比第一档高出了35%。

韩国居民阶梯电价细化为六档。根据现行阶梯电价表,以每户为单位,每100千瓦时为一个跨度,按六档划分电价。在1千瓦时至100千瓦时区间,每千瓦时电价是55韩元。此后每100千瓦时区间的用电价格分别是114韩元、168韩元、248韩元和366韩元。一旦超过500千瓦时,用户需承担每千瓦时644韩元的超高价。

个别国家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用电需要,还设置“生命线电价”,如日本中部和关西电力分别对居民月用电量8度和15度以内部分实行免费。美国也有同样的生命线电价政策,即政府对低收入居民实行特殊照顾,对在生命线用电量以下的每户每月用电量,规定一个较低电价;对超过生命线用电量限额的用户,逐次累进提高价格。(茂尚)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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