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人口必须登记
此次人口普查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隔十年,这期间经济社会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查实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超生人口是这次普查的三大难点。
“首先,超生的人口必须要登记,”省人普办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夏心旻说,登记上来的信息将不作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他进一步解释说,如果有些超生户要给超生人口上户口,那么,根据省人普办和省计生部门达成的共识,计生部门将按最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困难家庭还可以分期缴纳。
人户分离也是一个普遍现象。南京市统计局农村处副处长韩后盾估计,南京市“人在户不在”或者“户在人不在”的比例超过四成。
玄武区梅园新村大行宫社区普查员虞萍萍昨天一开始登记就遇到了典型的人户分离家庭。这户居民家中户口本上有8人,但目前只有5人在家居住。“除填写姓名、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外,还需要填写不在家居住的人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离开原因等”。
这次人口普查采取居住地登记原则,通俗讲就是“逢人就查,见人就登”。所以,人户分离的情况,在户籍所在地会被登记为“户在人不在”,而在居住地则登记为“人在户不在”。如此登记,会不会重复?韩后盾表示,就算被登记两次,信息在录入之后,电脑系统会进行消重处理。所以,这次登记“不怕重,就怕漏”。
至于流动人口,10月31日凌晨,全省开展了“零点行动”,已对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进行了清查登记。
普查数据服务“十二五”民生项目
配合调查是公民的法定义务,相应地,个人信息不被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用途,也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夏心旻表示,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主要是作为一市一县的总体数据加以运用,并不作为个体使用。所以,居民不必担心个人信息的泄漏问题。“普查员如果泄漏信息,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这次人口普查表格中,多处涉及居民的住房信息,不少市民疑惑,为什么要填写如此详尽的住房信息呢?难道是为日后征收房产税“做铺垫”?对此,韩后盾解释,市民不用担心,人口普查中涉及到的住房情况,只作为国家制定相关住房政策的参考,与当下讨论较多的房产税征收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