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昆明市相继发生不法分子冒充快递员诈骗案件,使一些通过电视购物的消费者蒙受损失。为防止此类案件的蔓延,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云南警方发出预警,希望广大市民,特别是热衷电视、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案例回放】9月25日,市民杨某通过电视购物节目向昆明市某电视购物公司购买了一台数码相机,9月26日,杨某接到一男子打来的电话,称自己受该电视购物公司委托送相机给他。大约半小时后,一名操省外口音的男子来到杨某住处,向其收取了1418元的购货款后交给其一个用透明胶带纸封好的纸箱,该男子随即坐上一辆摩托车离开。杨某打开纸箱后,发现内装一普通玻璃水杯,并非自己所购相机。发现受骗后,杨某迅速报警。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黑林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该电视购物公司了解情况,并迅速展开侦破工作。经过民警的缜密工作,最终锁定了在昆实施多起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并于9月30日成功将其抓获。据犯罪嫌疑人交待,在不到一星期的时间里,他冒用快递公司送货员的身份,对10余位电视购物者进行诈骗,骗取受害人现金近2万元。
【案情分析】该类型的诈骗案在云南省发生尚不多见,不法分子通过非法窃取电视购物公司的顾客资料,利用消费者急于收货的心理,冒充快递员实施诈骗,手段更具隐蔽性。
【防范对策】该类案件欺骗性较强,容易麻痹受害人。防范措施:一是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电视、网络等购物信息。二是要当面验货,确认无误后方能付款。三是可要求快递员出示相关工作证件,并与电视购物公司进行查证。相关警情提示请登录《云南公安网》(www.ga.yn.gov.cn)查看。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李映青 通讯员 杨忠海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