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房地产调控新政在湖北省落地——省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研究制定“国十条”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共有六条。湖北省政府要求,湖北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要对各市、州、县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日常巡查与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地方政府领导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各商业银行要坚决执行差别利率等房贷调控政策;各地政府要切实落实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闲置土地、拖延开工竣工时间、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高级分析师李国政认为,“鄂六条”出台,表明地方政府调控房价的态度十分坚决。他表示,“鄂六条”的精髓在于“落实”,“不需要出台更严厉的措施,只要把中央精神落实到位,就可收到应有的效果。”
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