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艾滋病就业歧视案刚刚结束庭审,又一起艾滋就业歧视案即将进入诉讼程序。20日上午,因艾滋病检测呈阳性而在教师招聘中被拒的小军(化名)通过代理律师向四川盐边县法院递交了诉状。这将是四川省首例、全国第二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
27岁的小军来自农民家庭,父母均不识字。通过自身努力,他考上了一所师范学校音乐师范专业。2010年6月,小军报考了盐边县小学音乐教师的岗位。8月23日,根据盐边县教育局的公告,小军通过笔试和面试,进入体检程序。
在县教育局组织下,体检于8月25日在攀枝花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次日,县教育局就组织这些参加体检的“准教师”进行48学时的新教师上岗培训,并由盐边教育培训中心开据了培训证明。培训期间,县教育局确定了小军的任教学校,并要求小军在8月31日前报道任教。隔天,又电话通知小军,称其体检结果有问题,需要进行复检。
30日,当他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前往学校履行报道手续时,所在学校校长给小军打来电话,称复检有问题,暂时不能到该校报道。待小军赶往盐边县教育局时,才知道复检中对自己进行的是HIV(艾滋病毒)检测,且HIV阳性。小军同时得到并口头通知不予录用。
得知这一结果,小军无法接受。他要求去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再进行一次复检。就在教师节前一天,9月9日,小军得知了第二次复检结果:HIV阳性。对小军而言,这个确诊消息无疑是晴天霹雳。直到现在他也不能够全然接受这一点。小军坚持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做教师。“我只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不是艾滋病患者。只要没有发病,可以向常人一样工作和生活。”
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在一次商议过程中,县人事局、教育局通知该县纪委、公安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在县人事局长办公室当面说明小军是艾滋病人,不能聘用。因此造成小军感染艾滋病的消息在该县各单位内广为流传。给小军本人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我现在非常担心这个消息传到我亲戚的耳朵里,我还没准备好告诉他们我感染了艾滋病”。小军说。
考虑再三后,小军决定讨个说法。他联系了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希望他们能够提供帮助。此时,全国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正准备立案。
22岁的安徽应届生小吴,因携带艾滋病毒被拒绝在教师岗位之外。2010年8月26日,小吴将安庆教育局告上了法庭,此案被称为全国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
“我们发现小军的遭遇和安徽小吴一模一样。”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于方强说,“同样是教师招考,同样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同样被拒录。两个案件都进入诉讼程序,将在法律上推动反艾滋病就业歧视事业的进程。”
北京益仁平中心为小军联络了公益律师许兴华。许律师认为,盐边县教育局拒绝录用小军是明显的就业歧视,违反了《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的规定。“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并未禁止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当教师,拒绝录用小军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许律师同时表示,人事局和教育局以非常不恰当的方式传播了小军感染了艾滋病毒这样一个事实,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认为,与乙肝歧视一样,艾滋病歧视也源于无知和恐惧。“《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于方强认为,两起艾滋病就业歧视案件先后发生,表明艾滋就业歧视并不是个案。“我们有理由相信,有更多的艾滋病携带者遭到了就业歧视,只不过担心隐私被泄露,没有诉诸法律而已。”
长期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负责人常坤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歧视和污名化。歧视加剧了艾滋病人的贫困,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导致了不公平,而最严重的是,加深了人们‘艾滋病可怕’的印象,不仅不利于预防和控制艾滋病,还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来源: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记者黄志凌)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