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连秋季房交会上看房者仍非常踊跃。摄影:张小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大连市日前颁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
至此,国内已有北京、上海、天津等14个大城市出台了住宅限购令。大连市本次颁布的《意见》共有10条,主要内容包括:坚决遏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房地产税收政策;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全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等。
《意见》规定,从即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对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意见》规定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同时,《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其中,城市中心区年底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房源1.2万套,城市中心区安排经济适用房8000户,筹集廉租住房租赁资金3000万元,全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00套,并逐渐加大建设数量。
昨日,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发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的价格。此外,房屋买卖合同实行网上签订和网上备案,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以加强对预售商品房的管理。
为期4天的2010大连秋季房屋交易会,于18日落下帷幕。据统计,本届房交会成交及意向成交住房8237套。其中,成交及意向成交商品房5978套,较夏季房交会减少4.5%,成交及意向成交二手房2259套,较夏季房交会增长14%。
来源: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 (记者 张小敏)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