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低价折扣房到底由谁埋单?
黄方代理律师宋濂溥给本报记者提供了荣福房产2002年的一次股东会记录,该记录显示:“公司在开发该项目过程中,受到各政府及协作单位有关领导等的关心支持,各股东一致同意授予蔡青峰总经理对于本项目销售中持有726.75万元的特别优惠处理权。”
除了这一笔700多万的特别优惠处理权,蔡青峰治理下的荣福地产还划拨了其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打点关系”。如荣福房产曾与上海鑫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委托包干合同》和《管理合同》,荣福房产通过支付给鑫尊公司3030万元,鑫尊公司则“保证须上缴政府的公建配套面积从原有总建筑面积的7%调整至4%,并通过项目验收工作”。而一般建筑的公建配套面积至少在5%。
帝景苑400多套房全部的买卖合同至今仍未能完整曝光,黄进益等曾在给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的信中建议对所有买卖合同进行核查汇总,查明低价买房的事实和性质。
黄进益诉蔡青峰等损害荣福地产公司利益案本应于今年7月7日开庭,但不知何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再推迟开庭时间,截至目前仍未确定此案开庭时间。本报记者未能联系到此案审判长刘军华就此置评。
涉嫌拖逃上亿税收
帝景苑项目还存在涉嫌偷税问题。
前述律师提供给本报记者一份徐汇区税务局今年3月发出的税收缴款书,至今荣福地产还结欠土地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等逾1亿元未交(未计滞纳金),离奇的是,该税款所属时期为2002年12月至2007年11月。
本报记者看到的2003年11月一份内部文件显示,蔡青峰提到请专业财务公司代理,“帮公司节税,预估所得税的33%可下降至23%,总体节省几千万元人民币,”代价是需要约250万元的手续费用。该费用具体去向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