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陕西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三统一”(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增补药品统一采购工作情况。
据悉,实施“三统一”是为了保证基本药物及时足额、保质保量供应和合理使用,减少药品经营的中间环节,改变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机制,从而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让广大群众用上安全廉价的药品。
陕西省从去年开展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省1034个中标品种的零售价格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平均降幅为46.14%。截止2010年9月21日,10家配送企业已向5个试点市的基层医疗机构配送4444.74万元药品。配送药品到基层医疗机构后,试点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降幅三分之一左右,是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
据了解,为了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陕西省制定了《陕西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试行)》,增补药品统一采购191种,全部为日常用药,其中包括化学药品112种、中成药品79种。此次增补的药品,在各级政府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必须全部配备使用,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配备和使用。
来源: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记者 黄崇成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