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厅9月20日上午在太原召开的“山西省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止9月18日,第一次新闻发布会(9月12日)上公布的296名违规违纪国家公职人员已经按规定按程序全部处理到位。
截止9月11日山西省共处理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79名,其中免职处理14名,党纪处分25名,政纪处分25名,停职检查3名,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辞退和解聘12名。
据山西省纪委常委张秀萍9月20日通报,第一次发布会后又处理了剩余的217名国家公职人员,涉及科级干部19名,一般干部62名,省内企事业单位人员97名,中央驻晋单位人员39名。其中,免职处理6名,党纪处分53名,政纪处分58名,辞退、解聘14名,停职检查、诫勉谈话39名,批评教育47名。
9月12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重申和提出了“五个不准”要求,即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不准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场所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参与赌博。《通知》要求,凡违反“五个不准”规定者,一经查实,一律免职,并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张秀萍通报,《通知》发布后,山西省又于9月16日、17日两次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明察暗访专项行动,发现仍有一些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无视纪律约束,继续在上班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有的甚至参与赌博。
尤其是在这两次行动中查处的4起严重违反“五个不准”规定的典型案件,情节严重、影响较坏,涉案的10名国家公职人员,已全部免职。
其中,大同市安监局宫某、郝某,2010年9月17日下午上班时间在天镇县某温泉度假村洗浴,违反了省纪委、省监察厅“五不准”规定。经9月19日大同市安监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宫某大同市安监局规划科技科科长职务,免去郝某副主任科员职务,并分别给予两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0年9月17日下午上班时间,徐某、史某、杜某、金某在长治市某商务会馆歌厅娱乐,违反了省纪委、省监察厅“五不准”规定,免去徐某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正科级审判员职务;免去史某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法警队大队长职务。免去杜某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职务、免去金某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八一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规定,对杜某、金某采取禁闭七天措施。上述4人违纪问题待进一步查实后,将依据省纪委、省监察厅“五不准”等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2010年9月17日下午上班时间,晋中煤业公司安监部部长(副处级)梁某与公司司机梁某、和顺益德煤业公司职工李某在寿阳县某宾馆赌博,违反了省纪委、省监察厅“五不准”规定。经9月19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给予梁某行政撤职处分;经9月19日晋中煤业公司研究决定,对司机梁某予以辞退;经9月19日和顺益德煤业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职工李某予以开除。3人赌博问题,公安机关已另案处理。
阳煤集团太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党委副书记(副处级)周某, 2010年9月17日下午上班时间在阳泉市某酒店洗浴中心洗浴,违反了省纪委、省监察厅“五不准”规定,免去其太行地产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李正印在发布会上表示,“干部作风关系发展全局,关系百姓祸福。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
山西省委对此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专门研究抓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事宜,要求必须“两手抓”,一方面宣传树立正面典型,一方面抓查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省委书记袁纯清同志对省纪委开展的“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专项行动给予充分肯定。
李正印介绍,国庆前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还要连续开展明察暗访,充分发挥专项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作用,积极发现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案件。对发现问题的人员要严格执纪,不管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一旦查实、一律免职,并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在继续严厉整肃不良风气的同时,还要严格对有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从现在起,凡连续3次被查实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李正印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继续保持严厉整肃不良风气的工作力度。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抓作风建设工作的常态化。
来源:中国日报山西记者站 记者 兰天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