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本报记者收到了黄光裕署名的一封电子邮件,这是黄光裕自2008年11月被公安局带走调查之后,首度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声。
在这封“我的道歉和感谢”信中,黄光裕对法院的终审判决表态“尊重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对国家和政府、国美员工、消费者以及合作各方表达“感谢”,并告诫正在创业的年轻人“遵纪守法”。不过对于正在轰轰烈烈上演的国美“斗争门”事件,黄光裕只字未提。
“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重返社会”
“这是黄光裕口述之后,由黄光裕的律师记录并带给我们的”,昨晚,黄光裕的代言人向本报记者透露,落款时间为9月3日的这封信件完全反映了黄光裕的态度。黄光裕在信中首先对法院终审判决表示“我尊重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
8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案进行了二审宣判,终审对黄光裕的判决维持不变,其妻子杜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当庭释放。据悉,杜鹃已缴清罚款2亿元,黄光裕也上缴了部分罚金。
在向“真诚地向关心我、爱护我和帮助过我的人郑重道歉”后,黄光裕逐一感谢了相关各方。
另外,黄光裕还对家人、国美员工、全国消费者、海内外股东、供应商、银行、媒体等一一表示了感谢。尤其是对正在创业的年轻人说:“有不少正在创业的年轻人,曾经把我当成学习的榜样,但是我现在非常惭愧。请你们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只有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完善自我,才能真正实现事业的成功!”
在信件的最后,黄光裕表示,将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重返社会,更好地担负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为国家和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并相信,“我有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