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山西省上调太原、晋中、吕梁、朔州、大同五个城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涉及太原市的用气价格调整幅度在每立方米0.35元至0.5元之间,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将从本周三起上调。
据介绍,这次调价是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要求及供气上游价格调整情况而决定的。
其中太原市调整幅度分别为:公共福利用户由每立方米2.2元调整为2.59元,营业用户由每立方米2.25元调整为2.75元;工业用户由每立方米2.4元调整为2.75元。
各地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暂按原标准执行,学校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用气价格执行。按照批量折扣原则,工业用气价格由供气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基础上,可向下浮动10%。
对于车用天然气(煤层气),考虑接气价格和运输成本的差异,山西省对部分城市具备经营资质的相关企业销售价格进行了核定。这些城市包括太原、临汾、阳泉、朔州。其中,太原市西温庄加气站的售价,将从本周三起,由每立方米3.2元调整为3.6元。(记者 赵毅 通讯员 毕强)
来源:太原晚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