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4年前杀人后逃匿,而现在却以化名因盗窃、抢劫罪在监狱服刑的杀人嫌犯,经河南省睢县警方艰苦侦查终于难逃杀人之罪,23日被当地检察机关起诉。
1996年11月22日,河南省睢县西陵寺镇胡吉屯村村民王洪军因怀疑同村周某勾引自己的女友,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周某刺死后潜逃。案件发生后,睢县公安局民警虽然紧盯此案,但王洪军改名换姓,居无定所,且与家人完全切断联系,抓捕工作一直未果。
今年,在现行命案全破的基础上,睢县公安局再次把侦破此案提上日程,并成立专案攻坚组,紧紧围绕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深入摸排查证,后听说王洪军已在外地与一名叫“霞”的女子结婚生子。
经过在数十万条名字叫“霞”的人口信息中的认真比对,民警在青岛发现了“霞”的行踪。但“霞”拒不告知王洪军的去向。后来,细心的民警从“霞”撕碎的本子上发现了王洪军在监狱的线索。但侦查员的足迹踏遍河南监狱,也没有找到“王洪军”或类似的名字。后来,他们得知豫中监狱今年5月份调往辽宁凌源监狱一批人。
为确保追捕万无一失,睢县公安局局长王连生亲自带队,火速赶赴辽宁凌源。但这里的6个监狱在押人员中,仍没有叫王洪军的人。最后,他们一个个翻阅犯人的档案,发现一名叫潘某的服刑人员长相酷似王洪军。后经受害人辨认,此人正是睢县警方苦苦寻觅了14年的犯罪嫌疑人王洪军。
7月9日,王洪军被羁押回睢县,供认了自己14年前杀人的罪行。据王洪军交代,他杀人潜逃后,流浪去了郑州。2003年,他因犯盗窃罪在郑州被判刑6个月。2006年,他又因盗窃、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而他也一直用自己偷来的山东曹县潘某的身份证服刑,一次次躲过追查他的睢县警方。
目前,王洪军被羁押在睢县看守所,等待法律的判决。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