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向全市80周岁以上长者发布长寿保健金”新闻发布会。
据广州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李治臻先生介绍,广州市从2010年7月1日起,由市、区(县级市)财政每年投入11481.78万元(其中市财政5646.054万元,各区、县级市财政5835.726万元),向全市80周岁以上具有广州市户籍的17万长者统一发放长寿保健金。其中,80—89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每年敬老节期间继续向全市百岁以上长者发放慰问金每人1000元。
同时,按照上述标准向驻穗部队年满80周岁以上由部队服务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以及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80周岁以上离退休干部共1400多人按以上标准发放长寿保健金。
长寿保健金申请将从2010年9月开始受理,争取10月份开始发放和补发7—9月长寿保健金。符合条件的长者可以由本人或者亲属到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长者统一以达到周岁的年龄段当月按标准开始计发。其中,2010 年7月已满 80 周岁的长者,按照此次标准补发。各区、县级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长寿保健金款直接划入长者的专用账户。
驻穗部队年满80周岁以上由部队服务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以及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80周岁以上离退休干部在部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或服务管理单位申请办理。
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朱建华称,考虑到70-75周岁等广大市民的心情,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会提高发放保健金的标准或者把降低门槛。
鉴于大部分老龄朋友及退休军人艰苦朴素作风,不舍得把保健金用到实处,广州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李治臻先生还补充介绍称每年春节、中秋佳节,市政府都组织各种形式的慰问活动,既有礼物,如月饼等,也有现金。
广州军区政治部办公室处长王德昌先生则表示,广州市发放保健金是全国首创的举措,值得肯定,但对于老人或退休军人更多的还需要精神上的关心。
来源:中国日报广东记者站(实习记者 黄文丹)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