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9日开始,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将大幅扩大多次往返签证发给对象,并将个别担保签证的滞留期由15天扩大为30天,以进一步促进中韩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
大幅扩大多次往返签证的发给对象
今后,多次往返签证的发给对象大幅扩大到中产阶层,只需申请1次签证,即可在1年内多次往返韩国,每次滞留期为30天。
根据韩国法务部发布的《放宽中国游客签证标准方案》,1年多次往返签证的申请范围将由目前仅限于律师、医生、教授以及拥有经合组织永久居住权的少部分人群,扩大至中小学教师、领取退休金的退休者、重点大学毕业生等。
此外还特别针对持有有效签证(本人)人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以及配偶的父母做了说明,这些人只需证明亲属关系即可发给签证。
简化申请材料促进中国公民赴韩旅游
在个人旅游方面,对其签证所需材料中财政能力或身份证明材料简化为1种。财产证明材料中,只需申请人提供能够提供的证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汽车,房产等持有证明、记载着近1年银行存取款记录的银行存折复印件、外国旅游经历(国外入境签证或护照中出入境审查页原件、复印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国上市公司课长以上的人员不需要提供财产证明,只需提供在职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211工程大学在校学生不需要提供财产证明,只需提供学籍证明。
为方便赴韩旅游,在签证业务方面,将个别担保签证滞留期由过去15天,扩大为30天,不需要提供旅游计划书;家属团体旅游时申请人不受户口所在地区的限制。另外,废除过去由旅行社制作的团体游客成员签证发给申请书;过去只能由签证申请人本人或代办单位申请签证,现在通过户口本可以确认的家属,也允许代为申请签证。
来源: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记者 吴勇 实习记者 梁爽)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