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来看,因为发审委往往会关注‘娃娃股东’问题,拟上市公司一般都非常注意,避免出现非正常情况,所以实际上前两种情况产生的合法‘娃娃股东’居多。”这名业内人士说。
但一些业内人士称,以“娃娃股东”作为非法利益输送手段,实际上“目标过于明显”,反而容易受到关注,“PE腐败”才是更应该受到公众关注的关键点。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包括监管机构在内的社会各界,对“突击入股”的拟上市公司都十分敏感,监管部门规定,创业板公司需要在招股书中披露最近一年的股本变动情况,对新增股东的持股变化、取得的价格、方式、时间等要加以披露。
但另一个难题在于,即使监管部门也很难对“突击”的时间段和性质进行准确界定,毕竟一家公司能否顺利过会,也充满着许多变数。“投资者也可重点关注,一些私募机构进入非上市公司后做了哪些基础工作,积极提供监管线索。”浙江证监局一名监管员说,这些基础性工作,包括优化公司治理、给企业带来生产经营、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帮助。
一位券商投行人士认为,可以通过“查案底”的方式进行审核,一般专业的创投机构都有过往业绩可以查询,假如一个机构是在参股某家拟上市公司前不久才“火线成立”的,监管机构应该重点关注。
来源:新华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