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的“城管”
在世界各国的城市管理工作中,明确设立“城管”建制的,仅有中国一家。在其他国家,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职能或由相关行政部门承担,或由警察承担,执法的思路、手段也与中国有明显不同。
与中国最为相近的是德国的体制,但后者的权威性更高,并兼具管理和服务职能:在德国,秩序局是警察局之外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规划、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处罚权,其他部门调查发现违法行为,最终都将案卷移送秩序局,由其统一作出处罚决定。除此之外,秩序局还负责居民身份登记、养老与医疗保险、食品监督等食物的管理与服务。
另一种思路则是由警察和法院来行使行政处罚权,代表国家和地区有日本、新加坡、香港。以日本为例,他们的城市管理一方面靠的是国民自觉,另一方面靠的是健全的法律和有效的管理。日本的《轻犯罪法》对规范居民行为、加强城市管理发挥着很大作用。轻犯罪行为由警察处理。
欧洲一些国家政府机关在行使中国“城管”职能时的思路亦值得我们借鉴:有“欧洲之都”之誉的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流动商贩们缴纳的税收、管理费很低,比固定商店少得多,他们可以在规定的街道范围内流动,对无照商贩的处罚相当宽容,许多时候只是警告。布鲁塞尔城管执法的宽松,在于特有的城市管理理念,这就是注重增加城市的“人气”,体现城市的“包容”。
法国的城市管理由警察和宪警依照法律进行。在法国,街头摊贩也要受到政府严管,而摊主们却乐意接受。原因在于,法国小摊证照办理非常便捷,只要符合法规,经营者足不出户,便可办好一切手续。管理部门的工作,就是不断解决被管者遇到的通水、通电、技术培训等公共问题。
法国巴黎的跳蚤市场有百年历史,也经历过脏、乱、差的过程。巴黎市政府对跳蚤市场的管理方法是,将巴黎市区接近环城路的各个城门附近的街道,分别辟为举办跳蚤市场的地点。定时、定地、轮流举办,可以避免商贩到处乱跑,也可以方便市民逛此类市场,并请警察和消防队来维持秩序。在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跳蚤市场不仅没有减少,相反还扩大到了法国各个城镇和村庄,并成为一种文化和旅游的特色。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