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试设备”作借口 违规生产成常态
记者了解到,在环保部此次“挂牌督办”之前,辽宁省环保厅已在2008年4月就向营口市政府下发了监察通知,随后营口市按照环保厅要求向营口造纸厂下达了“停业整顿”的命令。进入2009年,企业却恢复生产,违反了辽宁省有关规定。
根据厂方的解释,企业恢复生产是为了“调试设备”。厂长赵国庆介绍,企业在2008年投资2000多万元建成污水处理厂,专门治理废水,但始终未能达标排放。目前,企业又追加投资2000万元,抓紧建设污水深度处理设施,争取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为了调试治污设备,必须得有废水,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于是在2009年1月,造纸厂开始启动生产、调试治污设备。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事实真相并非如此。记者在翻阅造纸厂与污水处理厂施工方签订的一份技术合同发现,这份合同注明“该厂2008年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2万吨的污水处理站,2008年9月底工程安装结束,2009年6月底开始调试”。这表明,2009年上半年,造纸厂以“调试设备”为名启动生产,产生的废水并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外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