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吴起县"7・14"重大交通事故已经做出责任认定,系肇事司机薛雷驾驶无牌专项作业车(水泥罐车)违法占道行驶所致。
7月14日下午15时许,陕西省吴起县吴王路高渠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油田专项作业车(水泥罐车)与一辆正在路查执勤的交警公务车相撞,事故造成吴起县交警大队三名民警死亡,一名民警重伤。事故发生后,肇事卡车司机逃离事故现场。随后经吴起警方调查,最终在吴起县城将肇事司机薛雷抓获。
经过医院专家组救治,目前受伤的吴起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振维已脱离生命危险,嵌在他头皮中的玻璃碎片已被取出,再治疗一周左右时间就能康复出院。
另据记者了解,吴起县公安系统已经追记因公殉职的三位警员乔宝雄、邢晓燕、宗玉成三等功,评定受伤的吴起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振维三等功。
来源:新华网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