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网站轻易就可搜到。
市民举报:随便上网一搜,就能跳出数不清的“小姐”信息
记者暗访:招嫖网站应对网上常规监管“生存有招”
“随便上网一搜,就能跳出数不清的‘小姐’信息。”15日,一位市民给记者演示,在著名的两个搜索引擎——百度、谷歌搜索相关关键词时,便立刻跳出海量的招嫖信息网站。截至昨日上午11时,百度可搜出类似网页22,200,000条,谷歌可搜出2,150,000条,“这些信息比黄色网站还要凶猛百倍!”这位市民说。
网上搜“黄”:
海量招嫖信息让人触目惊心
昨日上午,接到市民李先生举报后,记者在百度、谷歌搜索“小姐上门”、“深圳小姐上门”两组关键词,搜索结果令人震惊。在搜索“深圳小姐上门”时,百度出现网页2650000条,而谷歌出现网页1210000条,耗时仅0.12秒。“深圳小姐上门服务,全套服务”,小姐们的网售广告可谓铺天盖地。除此以外,还有北京、上海、广东、重庆等地的类似广告面对全国各地。广告内容之中,详细描述了小姐们将提供的各种服务,并归类为20种类别,其中10种为特色服务。打开其中一家名为“欲望屋会所”的网站,粉色的页面,性感的美女显得极具挑逗性。而24小时服务、上门按摩的标语更显得十分“贴心”。打开服务项目一栏,“制服诱惑”、“遨游太空”等项目尽管写得隐晦,却也堪称“此地无银三百两”。更有一家网站写着“新到处女一名”这样露骨的广告语。在记者查看的十余家网站上,这些信息均大同小异。在网页的明显位置均留有手机号码和QQ号码,并注明了服务流程。
记者暗访:
招嫖网站:如果有需要即可“送小姐上门”
记者按照搜索出的网页,拨通了其中一家的电话(13537887XXX)。在与记者通话中,“妈妈桑”陈小姐说,现在查得很严,如果需要服务,他们可以送人过来,如果货不对板,可以换人,或拒绝交易。
这位与记者交流的“妈妈桑”在电话中说,她在深圳从事色情服务行业已经多年,在网上招揽生意仅是她们营销方式的一种,而且已经存在多年了。一直以来,她们大多选择在一些聊天室,或者一夜情网站网上招揽生意,生意不错而且也不容易被有关部门盯住。网上提供上门服务不仅是最为安全的服务方式,而且收费也最贵,“比在按摩院、理发店好多了。”
之后,记者又依照百度检索的几个网页上门服务的宣传广告,接触了几位提供上门服务的“妈妈桑”,她们对记者都做出安全保证、上门服务、隐私保密、质量保证等四种承诺:地点由客人决定,客人觉得安全方便即可;主城区都可以上门为你服务的,只需要确认客人提供酒店房间号、前台电话和开房贵姓,一般30分钟左右即可到达指定位置,小姐的长相与质量也可以保证。
“生存有招”:网页若被删也有应对招数
昨日16时,记者在检索“小姐上门服务”时,突然发现“深圳小姐上门服务”的广告页面骤减。同时,其他相关上门服务的检索增多,另外“深圳小姐上门服务”的很多页面也无法打开。
但是,记者发现,深圳以外地区的小姐上门服务的广告依然存在。记者点击广州、北京等地小姐上门服务的页面,发现均能点击打开页面。此前与记者洽谈生意的“妈妈桑”说,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她们的QQ以及广告页面经常被删除,她们都已经习惯了。
一名网名叫做雪儿的“妈妈桑”说,在发布上门服务的广告同时,她们还会留言:“如果该广告被屏蔽,请搜索‘百度快照 ×××××60 6 6 6 8 林姐’”。另外也会留言:“如果QQ被屏蔽,请拨1353788××××,但不回复短信。”
雪儿说,一旦出现被删或被屏蔽的情况,她们也会变得警惕,一是不回复短信,二是不主动接待客人,三是天黑之后才送人去酒店,并且不允许客人来选人。“安全比什么都重要,万一对方是钓鱼的不就麻烦了吗?”依照雪儿的话说,其实也紧张不了多久,没有几天工夫,她们的广告页面还会出现的,这样的删减不过是暂时的。
谷歌公司:
“这些招嫖信息可能骗过我们的审核”
针对网络上存在大量招嫖信息一事,记者昨日下午拨通了谷歌公司中国总部的电话,公关部工作人员王小姐接受了记者采访。王小姐表示,谷歌对这方面内容监控是非常严格的,而且也在主页写上明显的用户举报电话。但该公司目前还不知道这个情况,对公司这边来说,一旦发现都会立刻来处理。对记者的反映,其表示会尽快向有关部门反映。对谷歌网站为何出现如此多的招嫖网站链接,王小姐表示,因为这些内容都是在网上的,因为你搜了这样的关键词,搜出这样的信息是有这种可能的。对于这些招嫖信息网站,因网上信息瞬息万变,可能是骗过了我们的审核,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了。如果在这一刻没有了,在下一刻都会出现也是可能的。谷歌对法律规定不允许的一些网站,是不允许它存在的。王小姐表示,她会将记者的意见反映至相关部门,待作出处理后再答复记者。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接到谷歌公司回复。
昨日下午,记者4次拨打百度公司北京总部电话,该公司总机工作人员4次帮记者转接到媒体联络部门,电话要么为忙音,要么无人接听。
律师观点:
网络运营商或面临被起诉风险
针对招嫖信息在网上大量存在的现象,记者采访了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宇光律师。刘宇光表示,卖淫嫖娼是被我国法律所禁止的,轻则受治安管理处罚法制约,严重的则要追究刑事责任。随着科技尤其是网络的发展,卖淫嫖娼借助现代化手段,比如短信、网络、电子邮件等形式,其传播面广、影响范围大,从而其危害更大。涉黄信息首先侵害的是自控能力较弱的青少年,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差。如果被这些招嫖网站毒害,则后患无穷。另外,这些招嫖信息对社会公众的道德、情感和公序良俗都存在不良影响,对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种挑战。
在此过程中,相关的传播媒介就要承担一定的审查、谨慎把关的义务。对有伤风化、有违公序良俗的东西应该尽到一定的审查职责。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公德的要求。
而无论作为网络的任何一家服务提供商,特别是作为搜索引擎公司,则为网民找到这些提供了方便,所以,媒介提供者不能只顾自己的商业利益,而忽视了社会责任,甚至助纣为虐。对网络上发布招嫖信息的行为,首先,信息发布者肯定是违法的,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参与此项活动中,则有可能触犯刑法。而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尽到审查义务,不该允许这类信息散布出去,如果市民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多次投诉、告知,其知错不改,仍然持续地、大量地发布这些信息,那么,作为孩子的家长,都可以从公益的角度来起诉该网络运营商,当然政府管理部门更有责任履行管理职责。
来源:南方新闻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