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韶关市区步行街占道经营、机动车任意穿行、噪声扰民等现象,从7月1日起,韶关多个部门集中开展整治步行街不文明现象。
回放:市委副书记暗访拍下乱象
6月30日,韶关市委副书记林耀明带队暗访步行街,拍摄了步行街种种乱象,并召开会议责成相关部门在9月底前集中整治步行街,国庆前达到根本好转。7月1日晚,林耀明再次对市区步行街进行实地暗访后,对浈江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领导提出殷切希望:“要巩固现有的整治成果,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让步行街还本来面目,使其成为市民休闲购物的好地方,外地游客观光旅游的好去处,并且成为韶关对外的一张名片。”
处罚:违法行为曝光新闻媒体
笔者了解到,为整治机动车在风度路步行街穿行,尤其是公务用车、特种车辆不按规定行驶和随意停放,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状况,韶关市交警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车辆的管理处罚力度。据交警部门介绍,对于违法违规的公务车辆和特种车辆,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由公安机关将其违法行为抄告市创文办和所在单位进行教育处理,并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当天交警在步行街查处的违章车辆号码为粤F63460、粤FY1523、粤F12735、粤FN5118、粤FD161警。
道歉:“个别人还存在特权意识”
其中,车牌号为粤F12735的属浈江区政府车队、粤FD161(警)属市劳教所、粤FY1523属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这三个单位在接受笔者采访时,他们对车辆在步行街违规行驶向广大市民道歉,并表示,要加强管理,确保不再有类似事情的发生。
浈江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邱斌表示,作为政府公务车辆,应该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出现这样违规行车行为很不应该,他们对当事司机进行了教育,暂不安排他行车,并让其作了检讨,还将以此为例,对车队司机们进行教育。
韶关市劳教所负责人认为粤FD161(警)这辆警车不仅扰乱步行街的秩序,而且损害了人民警察司法机关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下一步,劳教所将责令当事民警作出深刻的检查,在全所通报批评,按民警职工量化考核规定扣5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主要领导向上级作检讨,并将在全所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杜绝类似违规事件的发生。市劳教所还就此事向市民表示深深的道歉。
韶关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工作车粤FY1523违规进入步行街,局长于永杰向市民道歉说:“这个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我们局在人员管理和车辆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同时,也说明我们局个别人还存在着开车进入步行街的特权意识。下属单位出现的问题,作为局长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里,我代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市民作个检讨。下一步我们对这一事件在全局范围内作通报批评,当事人要作深刻的检讨,视检讨情况,我们再作进一步处理”。
除了整顿车辆以外,韶关市环保局也制定了方案,监测噪音污染。韶关市环保局副局长魏宁说:“我们现在已经安排了环境监察局和环境监测站立刻组织对步行街重点商铺,进行噪声监测,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法,高音喇叭是不准使用的,我们现在主要是对它进行监测,把数据掌握以后,跟有关部门把这些事情处理好”。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