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命令,6月25日,攀枝花市中院依法对运输毒品犯卢尔哈、阿比收鬼执行死刑;凉山州中院依法对贩卖毒品犯阿古子拉执行死刑;宜宾中院依法对贩卖毒品犯封光云执行死刑。
卢尔哈,男,彝族,1985年7月10日出生;阿比收鬼,男,彝族,1988年8月9日出生,两人均为四川省金阳县人,小学文化,农民,2008年8月,因运输毒品被捕。
阿古子拉,男,彝族,1977年出生于四川省布拖县,文盲,农民,2008年4月3日因贩卖毒品被捕。
封光云,男,汉族,云南籍,1999年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02年4月21日刑满释放。2006年11月19日因贩卖毒品被捕。
攀枝花市中院审理查明,2008年7月初,被告人卢尔哈、阿比收鬼分别邀约同案被告人杨洪芳、陈超(均已判刑)去云南运输毒品。当月13日、14日晚,卢尔哈、阿比收鬼、杨洪芳购回海洛因38块,存放于汽车后备箱内。15日凌晨,卢尔哈、阿比收鬼乘车在前面探路,用电话指挥陈超、杨洪芳驾车紧随其后。17日6时许,民警在攀枝花市江地防疫站设卡拦截汽车,抓获杨洪芳、陈超,当场从后备箱内查获海洛因38块13340克。与杨、陈失去联系后,阿比收鬼返回检查站寻找,被当场抓获。随后,民警抓获了卢尔哈。
法院认定卢尔哈、阿比收鬼犯运输毒品罪,判处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凉山中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阿古子拉与同案被告人阿古尔呷(已判刑)及阿古都黑(在逃)共谋前往云南购买海洛因进行贩卖。3月中旬,3人购得海洛因后,由阿古尔呷联系同案被告人胡朝选(已判刑),让其把海洛因带回西昌市并许诺给予报酬。
18日中午,阿古子拉、阿古尔呷、阿古都黑在凉山州二医院门口与胡朝选交接海洛因时,除阿古都黑逃脱外,其余3人均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查获海洛因四块零一包,净重1477.7克。
法院认定阿古子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宜宾中院审理查明,2006年9月初,徐荣富来到云南省弥勒县,向封光云、李树芬提出购买毒品要求。11月19日,封光云驾车与李树芬、赵兵、邱富美一起入川,携海洛因行至四川省筠连县毒品检查站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查获海洛因1100克。随后查明,2006年9月至11月,封光云等人以相同方式5次贩卖运输毒品共达2205克。
法院认定封光云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近日,最高法院依法核准卢尔哈、阿比收鬼、阿古子拉、封光云死刑。(谢慧 胡宇 袁彩君 记者 李旭)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