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商务部了解到,商务部等七部委日前联合印发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规定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内,个人最多购买5台补贴家电。
新出台的实施办法修订稿中,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
实施办法修订稿中规定,以旧换新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