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举报线索从未被泄露过 举报线索保密制度媲美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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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举报人以何种方式提供举报线索,检察机关都会严加保密,保密制度和措施堪比银行。一旦泄露,还要给受到伤害的举报人以精神、物质等方面的相应赔偿。这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新生昨天做客首都之窗时透露的。
举报材料存放保险柜永久保管
许多人不敢举报,怕受到打击报复。作为检察机关,如何保护举报人的利益呢?
李新生表示,检察院会采取一系列严密的举报线索保密措施。如所有的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带有保密装置的电脑,加密码管理,密码只有操作人员知道,其他人员不得查看;举报材料必须存放保险柜,随看随放入保管,不能散放在桌子上;无关人员也不得进入与举报有关的工作场所;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电话与个人相关的信息。另外,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单位,请单位处理;核查情况时也严禁出示举报材料或是复印件;对举报线索也不得进行笔迹鉴定等。到目前为止,在北京举报线索被泄露的事情还未发生过。
如果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泄露举报材料,将面临最严重的处理方式,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据介绍,举报材料都是永久保管,没有作为废件处理的,而且有关人员要定期检查,登记号、数量全是相符的。同时,工作人员固定不变,需专司这件工作。“安保方面我不敢跟银行的金库相比,但保密制度和措施可以与之媲美。”李新生说,一旦发现不慎泄密,不仅要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还要给受到伤害的举报人做出相应的赔偿,包括精神、物质跟其他方面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