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闯入雷州一所小学校园,砍伤17名师生的陈康炳11日被一审判处死刑。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上述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康炳系广东省雷州市白沙镇洪富小学教师。2010年4月28日上午,陈康炳在雷州市雷城镇南湖广场闲逛时,怀疑身穿雷城第一小学校服的几名小学生对其指手画脚,说其坏话,遂产生了报复雷城第一小学学生的念头。当日下午,陈康炳进入雷城第一小学持钢刀砍杀师生,致1名教师、16名学生共计17人头部等处受伤。学校报警后,陈康炳被闻讯赶来的雷州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经法医鉴定,受害人当中重伤2人、轻伤8人、轻微伤7人。陈康炳当庭对其砍伤17名师生的事实予以承认。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指定辩护人为陈康炳进行了辩护。被害人的家属、教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群众约150人参加了旁听,陈康炳的亲属也参加了旁听。
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法庭休庭评议后当庭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康炳不计后果,持刀入校砍杀小学师生的头部等要害部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遂依法判处陈康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新华网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