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新疆资源税改革6月1日施行 地方财政收入将大增
2010-05-27 09:09: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除原油、天然气外,煤炭资源税也将从价计征。据测算,仅从6月到年底的7个月里,新疆的地方财政收入将因此增加20多亿元。

新疆资源税费改革将从6月1日起开始施行,记者昨日上午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相关人士处获悉,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与此同时,煤炭资源税也将在新疆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2%-5%。

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仕主任张斌告诉记者,在新疆实行的这项改革,其财政意义大于税制改革的意义,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所征税款将大大提高。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目前,中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7个税目的矿产品,分别为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邓京荆


新闻热搜

 
专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
>> 详细

各地新闻
只要发生涉案人员死亡案事件,都要第一时间上报,尽快查明情况,分清责任,依纪依法处理  公安部今天(10日)召开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视频调度会。只要发生涉案人员死亡案事件,都要第一时间上报,尽快查明情况,分清责任,依纪依法处理。>> 详细
点击排行
  公安部再发力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
周济当选中国工程院新一届院长 曾任教育部长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