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承诺,解决既有环境污染问题,环保部近期对2007—2008年通过环保部环保核查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后督查,督查内容为这些公司承诺整改环保问题的完成情况。
近日,环境保护部对后督查情况发出通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上市公司因为存在严重环保问题尚未按期整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被通报批评。通报指出,这些公司不仅背离了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应诚实守信的原则,而且放任环保问题可能酿成重大的环境风险,污染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
这11家公司主要环保问题包括未依法执行环评审批或“三同时”验收制度、未能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未能按期完成总量减排配套工程项目、未依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物超标排放、拖欠巨额排污费、环保设施不完善或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没有完成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问题。其中,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家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6家子公司存在着不同类型的环保问题;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不仅部分项目未批先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截至检查时,这个公司累计拖欠的排污费甚至高达1.35亿元。
通报指出,这些公司环保守法意识淡漠,存在应付心态和侥幸心理,导致其所做的环保整改承诺成为一纸空文。
环保部要求被通报公司应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自查问题,立即拿出整改方案,及时将环保整改情况报送环保部和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同时,环保部要求各相关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未完成承诺环保整改任务的公司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并于2010年6月25日上报相关情况。
后督查结果表明,上市环保核查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入,解决了许多长期积累的环保问题。本次后督查的58家公司及其下属127家企业共有274个承诺整改事项,其中227个已经整改完毕,完成率达到82.8%。
来源: 人民日报 编辑:张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