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昆明市职称评聘和专家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起昆明市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申报职称,并享有与国有单位人员同等的评审条件。非公经济单位的职称评定,实行自主设岗、自主聘任、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
评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职改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办理人事代理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资格的考核定职和中、高级职称资格的申报推荐及日常管理工作。即民营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由属地卫生分中心统一管理;民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由属地教育分中心统一管理;由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未办理人事代理的非公经济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先理顺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进行托管后,根据职称评定的相关规定,由托管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职称评审推荐及考核定职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