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将撤销各职能部门和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处,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将予以保留,18个省辖市驻京办事机构是否撤销由省政府核准。而且,以后各级政府及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新的驻京办。
近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日前召开的全省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我省将于6月底之前完成驻京办的清理工作。
《瞭望》周刊曾报道,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而高层信息显示,此次方案仅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予以保留。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
也就是说,将有数千家驻京办面临被撤销,时限是6月底,届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
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我省将全面规范清理驻京办事机构。其中,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将予以保留;18个省辖市政府派出的驻京办事机构,由省辖市政府提出意见,省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并报请省政府核准后予以保留或撤销;省辖市级以下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以及县(市、区)及县以下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将予以撤销。
我省规定,今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
来源:河南商报(记者 郭富收) 编辑:闫文杰 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