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大连市第七届职业技能大赛启动 选拔高技能人才
2010-05-11 15:10:03      来源:中国日报大连站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511,大连市第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正式启动,来自全市11个行业20个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将展开激烈的竞赛,争当技术能手。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邸树军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本届比赛将历时6个月。5月开始报名培训,6月至8月开展初赛、复赛,9月组织全市决赛,10月进行总结表彰。他表示,竞赛项目大多是大连市比较紧缺的职业(工种)。除收银员设国家职业资格初级竞赛外,其余职业(工种)只设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竞赛。

据悉,为了吸引更多的技能劳动者积极参赛,本届比赛取消了参赛选手的职业资格等级、技术职称和户籍限制,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在连务工人员、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免费报名参加技能竞赛项目。

同时,此次比赛加大了奖励力度,采取按合格人数比例进行奖励的方式,扩大了奖励范围,提高了物质奖励的标准,放宽了优秀技能人才落户条件,使更多的技能劳动者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大赛,提升技能水平,改善生活质量。

邸树军表示,高技能人才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可以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搭建平台。他介绍,自2004年以来,大连市已连续举办了6届职业技能大赛,累计参赛人数达60万人,成为大连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技能大赛,已经有116人晋升为高级技师,187人晋升为技师,557人取得了高级工职业资格。

来源:中国日报大连站 (记者 张小敏 通讯员 张文西)编辑:马原 吴凤琴


新闻热搜

 
专题
专题:应对气候变化 保护麋鹿生存湿地
应对气候变化 保护麋鹿生存湿地>> 详细

各地新闻
《修订》第二条新增:本法所称的消费者,是指非为生产经营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新修订的《消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消费者的定义是指非为生产经营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详细
点击排行
  广东汕尾原公安局长许俊民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央视大火案一审宣判 新址办原主任获刑7年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