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
卫生部:2009年全国报告新发职业病1.8万余例
2010-05-01 10:43:24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中国日报网消息:卫生部日前通报2009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时指出,2009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8万余例。职业病病例数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冶金。

卫生部指出,2009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1.4万例,死亡病例748例。在尘肺病新病例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占91.89%。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2009年,报告尘肺病例数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79.96%;尘肺病发病工龄缩短,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中、小型企业尘肺病发病形势严峻,超过半数的尘肺病分布在中、小型企业。

职业中毒方面,2009年共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272起,中毒552例,死亡21例。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近50种,引起中毒例数最多的物质为一氧化碳,主要分布在冶金、煤炭、建设和建材行业。66.74%的急性职业中毒病例发生在小型企业。

2009年全国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912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铅及其化合物、苯、砷及其化合物,主要分布在冶金、有色金属和机械行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2万余例。卫生部表示,2010年,卫生部门将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突出重点,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和监管水平;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教育。

来源:新华网(记者 周婷玉) 编辑:宁波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打击假冒产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 详细

各地新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实行“一费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实行“一费制”。>> 详细
点击排行
  香港宣布申办2023年亚运会 预算60亿港元
官场现形记:细数2010年落马贪官七宗“最”(组图)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