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郝鹏俊(前排左一)在庭审现场。
中国日报网消息:15日,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妻、蒲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于香婷也因犯逃税罪等罪被判刑13年。此外,郝鹏俊夫妇还被判处1.7亿元的巨额罚金。
郝氏夫妇落马轨迹是官煤勾结最赤裸的图谱。法庭认定郝鹏俊从2000年即开始经营蒲县成南岭煤矿,而2005年,郝鹏俊已做出“退股”行动并向当地纪委说明。但证据表明,所谓退股只是一场把戏,而在当时严查整顿的风头上,退股官员不乏其人,甚至还有现任蒲县煤管局局长。至今,却只有郝氏夫妇“以身试法”,山西“官煤”勾连之深,可见一斑。
“创业”局长夫妇二人初试官煤
郝鹏俊历任蒲县地矿局局长、煤炭局局长,2006年10月任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其妻于香婷,案发时任蒲县民政局副局长。
司法文书显示:1999年4、5月份,时任蒲县地矿局局长的郝鹏俊找到蒲县太林乡西开府村支书乔银喜,表示要在牛上角驴驹沟打煤窑,双方商量好占地问题后,达成了口头补偿协议。
2000年3月,郝鹏俊和于香婷夫妇找到于小红(于香婷的弟弟),请他出面开办成南岭煤矿。郝鹏俊对他说:“我们两口子工作忙,你先给我们招呼住摊子,等煤矿盈利了,我们不会亏待你的。”
在工商设立登记等公开资料中,产权所有人是太林乡西开府村民委员会。成南岭煤矿的法人是于小红,郝鹏俊夫妇每月支付于小红5000元工资。
“发展”局长的煤矿成“试点”
2002年6月,郝鹏俊当上了蒲县煤炭局局长,成南岭煤矿乘着“局长”的东风,得利颇多。
据相关司法文书显示,2003年5月,蒲县部分煤矿安装瓦斯监测设备,郝俊鹏与煤炭科学院重庆研究院销售二公司联系,购置了13万元的矿用监控电缆。这些电缆被拉到成南岭煤矿使用,当年6月底,郝鹏俊签字后,浦县煤炭局财务垫付了13万元的电缆款。
2003年11月,孟煤项目部开始采煤方法改造设计,12月23日,郝鹏俊安排蒲县煤炭局向孟煤项目部支出10万元,作为设计费用。
知情人透露,成南岭煤矿由于采煤方法的率先改进,成为全县的“试点”。2004年后,蒲县先后有20多座煤矿与徐州矿务局合作,单井年产量由3万吨提高到目前的30万吨,通风管理完成系统化,回采率也由原来的15%提高到65%。
由于煤炭市场一路高涨,蒲县2008年的实际煤炭产量竟突破1000万吨。成南岭煤矿的财富也迅速膨胀,成南岭煤矿由当初几十万元投资的窑口子,发展成总资产5285万余元、净资产1700万元的煤矿企业,职工达500多人。
落马局长庭上称“事出有因”
2008年8月前,蒲县县政府要求境内所有煤矿停止生产,郝鹏俊自恃自己六证齐全,拒不停产。同年9月,临汾市襄汾发生溃坝事故,山西各级政府又严查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问题,成南岭煤矿在此期间出产的煤炭,被蒲县纪检部门予以查扣。
紧接着,2008年10月,纪检部门先后将郝鹏俊夫妇“双规”。2009年9月14日,郝鹏俊夫妇被提起公诉。
今年4月15日,郝鹏俊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山西省蒲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法庭认定郝鹏俊控制的成南岭煤矿利用销售差价逃税1871万多元。
郝鹏俊妻子、蒲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于香婷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判刑13年。郝鹏俊夫妇还被判处1.7亿元的巨额罚金。
宣判的当天,郝鹏俊在法庭上称:“我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事出有因。蒲县县委书记问我要5000万,时间是9月18日中午,在……”主审法官郑蒲隆即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了这个陈词。
目前,郝鹏俊、于香婷以及成南岭煤矿的账户资金被浦县公安局冻结5330多万元,被蒲县专案组冻结6798多万元,超过1.2亿元;郝鹏俊、于香婷夫妇在北京购置的35套房产也遭冻结,房产合同价款共计1.6亿多元。
上述资金,通过法院裁定,已经被划财政指定账户,北京房产也将实施拍卖。
“天价罚单”
4月15日,郝鹏俊、于香婷、于小红3人一审被处以巨额个人罚金:郝鹏俊罚金8500万元、于香婷8500万元、于小红5600万元,连同判罚成南岭煤矿的单位罚金9860万元,罚金总额高达3.24亿元,堪称“天价罚单”。
链接:北京豪宅35套
郝鹏俊在北京的35套房产,基本都在三环内。其中,宣武门外大街92号海格国际大厦17套,郝鹏俊名下13套,其余在子女名下;朝阳区关东店四巷朝外SOHO和南三里屯危改小区通盈首都花园巴黎城共17套,均在郝的妻子于香婷和一子一女名下;另外,于香婷名下还有宣武区信恒大厦1604号房产一套。这些房产购置时的合同金额是1.67亿多元,按现在市价有可能翻番。
来源:东方网 编辑:马原